永安市司法局關于永安市行政執法人員名單的公示
根據《福建省行政執法條例》第四十五條相關規定,行政執法機關應當將行政執法人員的姓名、性別、所屬行政執法機關、行政執法證件編號等信息向社會公示?,F對永安市全市已申領新版福建省行政執法證人員名單予以公示,接受社會公眾查詢和監督。
行政執法人員在執行公務時,應當主動出示有效的實體行政執法證件。行政執法人員未出示有效行政執法證件的,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組織有權拒絕配合執法,并可以向永安市司法局投訴、舉報。
投訴、舉報電話:3836449。
附:永安市行政執法人員名單公示(新換證)
永安市司法局
2022年9月2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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